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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农场农场级河长、管理区级河长公示

更新时间:2017-09-15 15:19:42 点击次数:1386次 来源:胜利农场水务局 作者:王珊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总局党委、总局在垦区建立四级河长组织体系的要求,建三江管理局党委、建三江管理局建立三级河长组织体系的要求,现将胜利农场“农场级河长”、“管理区级河长”名单及职责予以公示。

   农场级河长由农场场长俞高江、农场党委书记魏文华共同担任。农场级河段长由分管副场长袁玉龙、张华信、卢百谦、刘登顺、王春红、王树军、赵广成担任。管理区级河长由:第一管理区主任、书记:袁吉安、瞿辉志;第二管理区主任、书记:李金友、彭春光;第三管理区主任、书记:于开明、刘广泉;第四管理区主任、书记:裴长勇、张明国;第五管理区主任、书记:刘军、殷希春;第六管理区主任、书记:王永庆、霍常在;第七管理区主任、书记:马晓强、刘清亮担任;管理区级河段长由:第一管理区农机副主任胡军辉,第一管理区农业助理杨军,第一管理区副书记孔宪文,第一管理区农机副主任薄永亮,第二管理区农业副主任董志成,第三管理区农业副主任宫学达,第四管理区农业副主任李伟,第四管理区农机副主任秦绍龙,第七管理区农业副主任张振东担任。

      农场级河长负责领导全场范围内的河长制工作,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督促农场级河段长、管理区级河长和农场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管理区级河长负责具体实施管理区范围内的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督促管理区级河段长履行职责,落实监督员责任。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影响河流、湖泊环境的问题。

     投诉电话:0454-5811094   0454-5811095

胜利农场水务局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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