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7-08-29 15:25:19 点击次数:1212次 来源:政研室 作者:陈山
黑龙江省胜利农场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落实《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三江管理局关于农场改管结合加强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胜利农场对2004年以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中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无关、部署行业内部工作的文件不再列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清理文件54件,其中,保留7件,废止47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施行满五年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一律废止,确需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请起草或组织实施部门提交评估报告或重新制发。
黑龙江省胜利农场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