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8-01-16 11:31:13 点击次数:1800次 来源: 作者:高振
全场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请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外网(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hljaic.gov.cn/index.jspx)进行网上申报并公示。请各位尽早完成此项工作。
若无法独立完成企业年报,也可以在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许可证,到胜利工商所进行企业年度报告填报咨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同时提供联络员身份证号。
未依法报送年报(年检)或不能及时注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法人(负责人)的信用记录、出行购票、银行贷款、统招报告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相关事宜可咨询胜利工商所,办公电话0454-5797010。
特此公告。
附操作指南 https://x.eqxiu.com/s/CglGpaQt?eqrcode=1&share_level=4&from_user=2c43e748-87bc-41b0-a1d5-d65cc2cea528&from_id=15c5fbba-60d6-46bf-9966-a709b009630f&share_time=1515996416463&from=timeline
胜利工商所
2018年1月15日
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请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外网(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hljaic.gov.cn/index.jspx)进行网上申报并公示。请各位尽早完成此项工作。
若无法独立完成企业年报,也可以在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许可证,到胜利工商所进行企业年度报告填报咨询。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同时提供联络员身份证号。
未依法报送年报(年检)或不能及时注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法人(负责人)的信用记录、出行购票、银行贷款、统招报告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相关事宜可咨询胜利工商所,办公电话0454-5797010。
特此公告。
附操作指南 https://x.eqxiu.com/s/CglGpaQt?eqrcode=1&share_level=4&from_user=2c43e748-87bc-41b0-a1d5-d65cc2cea528&from_id=15c5fbba-60d6-46bf-9966-a709b009630f&share_time=1515996416463&from=timeline
胜利工商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