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农场土地承包政策简述
更新时间:2019-03-28 09:46:24 点击次数:1049次 来源: 作者:汤洪岭
一、经营田政策制度:
1、土地承包费不调整。为保证政策连续性,2019年经营田竞包规模标准按上年标准执行,按面积阶梯收取承包费。2019年农场场土地承包费仍按上年标准保持不变。按照基准价收费标准:职工水田415元/亩、旱田270元/亩;居民水田420元/亩、旱田280元/亩;其他按455元/亩收费。经营田规模和收费方式也和上年相同。
2、参加农业保险费。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和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承包户要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能力。参保承包户缴纳的农业保险费10元/亩,由农场代收代缴。
3、经营田竞包办法。原种植户退出土地承包后,管理区收回耕地,按照“胜利农场2016年经营田竞包方案”重新竞包。
4、优惠发包地政策。原林业转入耕地享受15元/亩优惠,道路、沟渠等承包户自行完成。
5、集中育秧大棚使用费。按使用面积1元/平方米收取使用费。
二、基本田制度方面:
1、基本田标准。继续按上年标准执行。职工3147元/人、年;居民2400元/人、年。见面签到完成审核合格,货币化发放到个人。
2、基本田签到要求。享受基本田政策的条件与上年一致。实行见面签到,全年签到两次,每次20天。第一次的签到时间为3月22日至4月10日,第二次的签到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0日。必须完成两次签到才能发放基本田补贴。未按时间要求进行签到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基本田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