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更新时间:2020-05-15 09:27:47 点击次数:1244次 来源:胜利农场水稻办 作者:于静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为切实加强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抓住有利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充分发挥人工增雨作业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确保我场农牧业生产安全,适时开展以抗旱、资源性增雨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自2020年5月05日至2020年10月05日。
二、作业设备:“37”高炮
三、开展增雨防雹作业时,不得在高炮作业现场围观,不得放牧等,防止弹壳飞溅伤人。请尽量留在家中,避免外出。
四、若发生炮弹碎片伤害人畜、破坏财物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管理区及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妥善处理,不允许到炮点无理取闹,影响正常作业。
五、“37”高炮发射的炮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成碎片降落。其残骸对环境没有污染。
六、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电话:0454-5707066 0454-5797450
手机:13351650000 15845447674
违反上述公告内容,捡拾、敲打或拆卸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防暴弹并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胜利农场
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