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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哈市定点医院

更新时间:2014-07-18 14:21:56 点击次数:1505次 来源: 作者:陈刚
    建三江社保局分别与农垦总局总医院和黑龙江省农垦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只限精神疾病患者就诊结算)签订了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农场参保人员到以上二家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无需办理转院手续,持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办理住院,出院时只需交纳按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院垫付后与建三江管局局直分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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