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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农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

更新时间:2018-05-22 13:55:53 点击次数:1241次 来源:胜利农场政法委 作者:袁盛楠

      为深入推进黑龙江省建三江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建三江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举报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反映渠道。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人举报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属于政法机关未发现或未掌握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已立案侦办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但办案机关尚未发现或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犯罪涉案犯罪嫌疑人具体藏匿地点或其它相关信息;举报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的,经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对举报人视情形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办法案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受理机构:建三江农垦公安局、管理局政法委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中央大街2号

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刑警大队

举报电话:0454-5790167(管理局政法委)0454-5705895胜利农场政法委)

0454-5808031(建三江农垦公安局)0454-5797110(胜利农场公安分局)

电子信箱:jsj5790624@126.com(管理局政法委)

          slzfw5805895@125.com(胜利农场政法委)

          jsjnkgaj@126.com(建三江农垦公安局)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胜利农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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