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务公开
当前您正在网站首页——首页 > 场务公开 > 正文

胜利农场有限公司(农场)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

更新时间:2021-03-23 16:25:22 点击次数:3239次 来源:合规风控部 作者:刘丹

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垦区“特指性”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集团、分公司的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沉着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善于发现全面把握发展机遇,以“1213”工程体系为抓手,以持续深化改革为牵引,不负重托担使命,砥砺前行创未来,高质量开启新时代胜利新征程。

第一部分 生产经营管理计划

一、主要预期目标

实现粮食总产35万吨,产业增加值6.1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万元。计划总播种面积71万亩,其中:水田53万亩,旱田18万亩。

二、土地承包租赁方案

根据北大荒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农垦土地承包租赁经营实行“两田制”,基本田采取货币化补贴方式及经营田市场化竞包办法。

(一)基本田货币化补贴

1、享受基本田政策的条件。具有本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指男在18-60周岁,女在18-50周岁)的农业从业人员(不包括上划企业和驻场单位)

虽然符合以上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基本田政策:

1)有工资性收入人员(含公司在职干部、管理人员、工薪岗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企业内退、病退、工伤、低保人员、已纳入社会保险享受养老待遇的集体职工、五七工、家属工等)。

2)虽然户籍、劳动关系在农场(公司),但不在农场居住(一年以上)或者长期不归人员。

3)承包五荒耕地(含长期固定地)、林地、草原、水面等资源,已经占有使用了农地资源的。

4)已经在农村分配有责任田或生活田的落户农民。

5)农场(公司)职工、居民的在校就读子女。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人员)。

7)从事工商运建服等其它非农产业人员。

820141231日以后落户的人员。

9)公司和上级文件规定的其它不应享受基本田的人员。

2、基本田补贴标准。按上年标准不变。职工3147/人、年;居民2400/人、年。

3、见面签到时间。全年签到两次。第一次的签到时间为322日至410日(工作日),第二次的签到时间为91日至920日(工作日)。

4、申报方式及补贴发放。符合享受基本田补贴条件的人员,必须本人持身份证、户籍簿原件,到农场阳光服务大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两次见面签到。未按规定时间要求签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基本田补贴资格。签到期间因病住院无法签到的,需提供病历、出院结算单等原件;享受基本田补贴的陪护人员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交通票据;签到期间身份证丢失等无法现场签到人员,需先提供公安部门补办身份证证明进行初审,再提供已补办完成身份证原件复审,经审核合格视同此次签到完成。两次审核全部合格后,年底前统一兑现,卡式发放。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基本田补贴。

(二)经营田市场化竞包办法

经营田适度规模化经营,旨在发挥土地资源和农机装备优势,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公司对承包期已满,主动放弃土地承包权退出的土地、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收回的土地以及土地承包权发生变更的土地等,实行市场化竞包。

1、经营田竞包对象。具有本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指男在18-60周岁,女在18-50周岁)的农业从业人员(不包括上划企业和驻场单位)。具体规定与 “享受基本田政策的条件”(1-7)条相同。

根据黑垦文﹝20195号精神,2019331日以后落户的外来户籍人员,不享受农场(公司)土地承包政策。

2、配置标准。职工、居民户水田270/户、旱田200/户,(职工、居民户为1人的独立户,水田、旱田均按80/户)其他(无农场户籍但连续承包农场耕地的老水田户)100/户。

3、基准价收费标准。按上年保持不变,继续执行职工水田415/亩、旱田270/亩;居民水田420/亩、旱田280/亩;其他按455/亩收费标准。(土地承包费不含农业保险费)

经营田超过配置标准规模,阶梯收取承包费。超过标准50亩以内,按每超10亩为一个档次,超出部分每亩增加承包费10元(不足10亩不增加),依此累增; 超过标准50亩以上,每亩增加承包费50元。

4、其他地收费标准。

12017年核实新增耕地按照经营田标准缴纳土地承包费。低洼地按照上年保持不变,土地承包费标准按照水田300/亩、旱田200/亩缴纳,低洼地不实行级差地租。

2)原林业转入耕地享受15/亩优惠,道路、沟渠等承包户自行完成。

3)五荒、长期固定地收费标准、时间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4)原开发性家庭农场耕地不实行级差地租。

5、预收生产资金标准及缴纳时间。预收生产资金标准由农业发展部和财务管理部共同测算后确定。承包户要在当年1230日前,按照100/亩预交下年生产资金,享受农产品投入品补贴,于下年38日前交齐全部预收生产资金。

6、收费方式: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土地承包租赁费和预收生产资金。

7、收费时间:土地承包费和预收生产资金于当年38日前以货币形式缴清。超过38日未缴清的,加收20/亩土地承包费;超过310日未缴清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承包权,收回土地另行发包。

8、经营田竞包办法。经营田以管理区为单位,按照市场配置资源原则,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承包权。经营田禁止私自流转,旱田经营田禁止对其他人员发包。竞包办法按照《胜利农场2020年土地承包流程及经营田竞包办法》调整后执行。调整内容:公开竞包中,“以经营田基准价收费标准增加30/亩为基础价格”,调整为“未经管理区批准,私自流转的,除正常收取土地承包租赁费外,另收取200元/亩土地流转费;经管理区批准的,以经营田基准价收费旱田、水田均增加80/亩为基础价格”。竞包收入分配中“农场按照超出农场经营田基准承包费价格部分的50%返还给管理区,用于弥补管理区建设项目支出”,调整为“未经管理区批准收取的土地流转费,按照40%作为管理区土地经营创收;经管理区批准的,土地竞价发包,农场有限公司按照超出经营田基准承包费价格部分的30%作为管理区土地经营创收”。其他内容执行《胜利农场2020年土地承包流程及经营田竞包办法》。

9、土地承包租赁协议签订与管理。

规范对土地承包租赁对象的管理,实行“四个一致”,即:承包租赁协议签订人、承包租赁费的交款人、小额农贷的发放对象、各类惠农补贴和涉农保险的受益人要一致。土地承包租赁户必须先签订双控一服务管理服务协议后,再与公司签订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电子协议)

1)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一年一签订,协议履行期限为当年11日至1031日止。协议期满后,公司收回土地重新发包。2021年签订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截止时间为2021310日。为了加强“双控一服务”,提高投入产出效益。土地承包租赁户在与公司签订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前,必须先签订双控一服务管理服务协议后,再与公司签订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电子协议)

2)承包人超过劳动年龄范围及退休人员的耕地由公司统一收回,落实到所在管理区经营田内,由各管理区按照先区内、后区外,先职工、后居民的顺序公开竞包。管理区负责竞价发包具体事宜,严格执行公司授权职责,规范竞包流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落实好管理区民主大会制度,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

3)土地承包实行实名制,按照谁种地谁签土地承包租赁协议的原则,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必须由土地承包租赁户签订,不允许代签、挂签。经查实,公司取消土地承包租赁资格,由此引起法律纠纷,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对退出、收回的土地管理区按程序重新发包,严禁土地私自流转。在协议期内私自转包第三人的,公司不予认可。一经核实,公司将解除该承包户的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土地收回另行发包。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户自行承担,公司不负责。管理区在土地发包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有章不循,擅自放宽条件,公司将追究管理区管理责任。

4)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租赁协议审查会签制度,所有耕地一律纳入合同管理,对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进行全面审查,土地发包情况在4月底前进行公示。实施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对土地承包租赁协议、家庭农场的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5)加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管理。农场有限公司是国有土地资源发包主体,家庭农场通过缴纳土地承包租赁费、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协议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种植户未缴纳土地承包租赁费、不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协议,不得非法耕种国有土地,因管理区把关不严,出现上述情况,扣发管理区主任及经办人3%基薪。

6)加强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承包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通过电视、网络,以及公示栏、大屏幕等媒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便于公众知晓,避免简单化、强硬推进工作,降低工作风险。

10、竞包取得土地的承包权后还要遵循以下要求:

1)竞包者必须保护好与耕地配套的农田道路、防护林带、排灌渠道等设施。造成损毁加倍赔偿,并承担耕地“五到边”责任落实。水田育苗推行本田取土,禁止林下、道路取土活动,禁止乱挖取土出售从事经营活动,禁止毁坏水利设施,加强生态保护。如有上述行为依法承担刑事和法律责任。

2)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和实行大机械统播的规定,按当年农场有限公司现代化大农业提升发展工作方案执行。

3)超出公司规定时间未全额缴纳土地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承包权,土地收回由管理区另行竞包。

4)合理利用作物秸秆,杜绝秸秆焚烧行为。耕地全面积秸秆还田,对仍然采取秸秆焚烧的承包户,取消下一年度土地承包资格。

5)严格执行环保法和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保护区建设生产经营性建筑物。原有生产类建筑需翻新或改造,须申请取得保护区和环保部门同意或批复在管理区监督下方可建设,否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拆除并给予处理。

(三)种植业相关规定

1、为确保协议的全面履行,承包户与公司签订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时,要向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10/亩。公司按照《胜利农场有限公司2021年现代化大农业提升发展工作方案》规定的农时、农业技术、科技推广、安全生产等内容,对承包户进行考核,引导农户科学种田,提高农业种植效益。

2、加强土地管理,禁止“小开荒”。管理区要履行好辖区内土地、林地等资源的监管责任,对出现 “小开荒”的种植户,公司追究管理区的管理责任。

3、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补贴政策。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做为发放耕地地力保护、休耕等各类上级补贴的依据,补贴的面积、范围按公司收取正常土地承包费面积平均发放到承包户。承包户因擅自转包他人,导致补贴对象产生异议的,自行通过协商或诉讼渠道解决,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不负责。

4、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和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承包户要积极自愿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能力。自愿参保承包户缴纳的农业保险费10/亩,由农场代收代缴,在签订《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时上缴。

5、土地休耕相关政策。以前年度已经休耕的土地分别按照相应年度休耕政策执行;如有新休耕的土地按新的休耕政策执行。农户已签订休耕协议后不履行的或提前终止的,视为主动放弃土地承包权,公司将收回土地承包权另行发包。休耕地补贴按照先缴纳农场有限公司相关费用、签订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签订耕地休耕协议,再全额发放休耕补贴的顺序进行。

6、耕地种植人参的必须按照公司规划种植,年度没有人参种植规划的不准种植。根据黑林草规﹝202019号文件规定,自202111日起,国有农场范围内的所有林地禁止种植人参。

7、坚持“双控一服务”,制定统一供种、供肥、航化的农业生产管理服务制度,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品的统供统购,提供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投入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农产品的统一营销体系。打造数字农服平台,整合农产品加工、仓储、流通等资源,形成种、管、收、储、运、加、销全产业链闭环,完善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8、集中育秧大棚按使用面积1/平方米收取使用费。

9、与公司签订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参与公司农产品投入品管控、按时完成预收款和承包租赁费缴纳的承包户,享受农产品投入品和统一航化作业补贴5/亩。

10、为加强土地承包租赁管理,规范土地承包租赁行为,防范土地承包租赁风险,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具体关于土地承包租赁事宜,按照《胜利农场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租赁管理办法》执行。

三、农业相关政策

(一)晒场建设与粮食管理按行业规定执行。

(二)农业、农机、种子、水利等涉及到土地承包等相关事宜,按《胜利农场有限公司2021年现代化大农业提升发展工作方案》及其他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绿色养殖,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以“生猪、家禽和特色水产养殖”为重点, 提倡林下鸡、鸭稻、蟹稻、鳅稻等绿色养殖模式,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深化国企改革及内控体系建设

(一)按照“三定”方案,公司建立以“劳动、人事、分配”为主的“三项制度”;建立以“生产、农机、农服为主的农业生产管理服务制度;建立以“资产、资金、预算、核算”为主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以“土地承包、信息管理、员工考勤、建设项目”为主的约束控制制度等。建立健全公司内控体系,逐步完善企业各项内控制度。使公司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二)抓住“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机遇,深化产权体系改革,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高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经营与管理

(一)建立健全公司内控体系,逐步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强基固本,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科学的内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管理区作为农场有限公司的基本生产经营单位,经公司授权,按照胜场司文﹝20201号文件规定责任清单职责范围,履行对本管理(辖)区实施经营管理以及在权限范围内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

(三)强化农产品统营功能。建立产业公司+大农场+小农场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整体经营实力。加强农产品加工、仓储、流通资源整合,推动龙头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主营农产品订单统营。以“绿色智慧厨房”为牵引,建立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渠道。

(四)加强小额农贷管理。管理区依据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租赁协议协助对农贷款资金业务办理、发放、使用和回收,实行全程监管并承担管理责任。管理区严禁统一贷款、严禁管理区管理人员贷款。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严禁为承包户、民营企业进行贷款担保。如有违犯,公司进行责任追究,出现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五)加强土地承包户欠款收缴。欠款户承包租赁公司土地的,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协议前必须先缴清2020年欠款,同时缴纳不低于其他年度欠款总金额10%的款项,并与公司签订剩余欠款《还款协议书》,《还款协议书》到期后仍未偿还约定金额的,第二年取消土地承包资格。对实际种植水田而按旱田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协议的,一经发现,种植户补齐少交承包租赁费,另加收种植户协议违约金20/亩,同时对管理区主任、经办人同等处罚。

(六)建立完善与效益挂钩的薪酬制度,消除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管理区、场直单位和机关,绩效考核要素与工作完成效率、企业利润挂钩,效益、利润增,薪酬增;效益、利润降,薪酬降。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做到定量考核公正公平,定性评价有理有据,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健全,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七)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体系,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审计意见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年度财务收支、经济责任、专项业务审计,积极探索开展信息化平台审计。

(八)健全完善“双轨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推进安全生产教育“七进”活动,全面强化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和队伍建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九)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严格重大经济合同签订、审批程序。

(十)应用“互联网+电商平台”,建立品牌企业+基地+网络店商模式。以东北黑蜂线上电商优势和茂泰米业线下渠道优势,拓宽农场产品销售渠道;多渠道发展订单种植,以安徽垦区龙亢农场糯稻订单种植合作为带动,加快糯稻种植基地建设;通过管理区订单任务落实,管理区跑市场,按市场需求订单种植,采取联系合作社、签订民营米厂和市场消费企业订单等方式落实;全力推进粮食统营,减少粮食销售环节,增加种植户效益,降低粮食销售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努力构建“生产+订单+收储+加工+销售”粮食经营模式,实现三方共赢。

(十一)加快旅游区规划投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功能,高标准打造景区,落实喀尔喀山景区文化和沿线绿化项目,加快喀尔喀山风景区商业化运营,促进现代农业与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增加经济收入和社会就业。

(十二)开拓创新,培育经济增长点。抢抓机遇,用创新思维,创造性地推进创收工作,合理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提前谋划,市场调研,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发新的经济创收项目,增加营业收入。抓好具有规模的农业订单种植、粮食经营销售和营业收入、效益增幅较大的产业项目,管理区、场直单位要树立营收增,效益增,工资涨;营收减,效益减,工资降的理念。使各单位持续增加营收、效益成为常态,不断提高员工收入、报酬变成自然。公司建立经营创收考核机制,推进公司经营创收目标的实现。

第二部分 公益性事业计划

一、公益性事业总体目标

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国有企业两个“一以贯之”的方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支持小城镇建设,促进公益性事业发展,深化平安创建。坚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办好民生实事,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职工群众。

二、公益性事业管理

(一)生态绿化保护与管理。加快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加强水资源生态保护力度,健全层级管理制度,着力把群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加强挠力河保护区和湿地的保护力度,巩固退耕还湿成果。加快植树造林步伐,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快推进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二)医疗、幼教管理。医院、幼儿园按照现状管理。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署,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保障农场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做好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幼儿园规范教学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做好学龄前儿童教育工作。

三、其它

(一)扩大社会保险范围、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扩大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劳动用工,明确劳动关系,依法规范签订劳动合同。

(二)推进脱贫巩固完善工作,落实各项产业脱贫措施,巩固完善脱贫成果,实现零返贫。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在土地承包租赁费收缴、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有一项未完成的,取消该单位和主要领导评比先、优、模资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追究主要领导行政责任。

(四)基层单位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女工主任、安全员、团支部书记、职工代表误工补贴标准按2016年标准执行。

(五)提高“优、先、模”福利待遇,实行疗休养制度。获得农场有限公司以上级别的可优先安排疗养。

(六)本计划未尽事宜已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未做规定的,可在运行过程中调整、完善;以前年度的文件与本计划有抵触的以本计划为准。因改革和发展需要,上级出台新的规定时,按上级政策实施。

(七)本计划经胜利农场有限公司第十四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胜利农场有限公司2021年现代化大农业提升发展工作方案》作为本计划的附件,与本计划同时执行。

合规风控部 (编辑:admin)
精彩推荐
走进胜利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管理局胜利农场

网站维护单位:龙采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