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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工商物价局三举措宣传贯彻新《广告法》

更新时间:2015-09-17 17:04:57 点击次数:1148次 来源:原创 作者:胜利工商物价局肖国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201591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好新《广告法》,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广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胜利工商物价局积极采取多种举措宣传贯彻新《广告法》。

  抓培训,学习到位。组织单位人员学习新《广告法》,做好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动员广大消费者学习好、宣传好新《广告法》,采取新旧法对比的方法强化学习,加深理解新《广告法》的实质内容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更好的开创广告工作新局面。

  抓登记,履职到位。为维护好广告市场的经营秩序,履行好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宽进严管的职责,严格按照新《广告法》细化的内容准则、活动规范、监管制度等相关规定,明确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把好广告审查“准入关”,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广告监管职能到位。

  抓巡查,监管到位。根据新《广告法》的内容,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广告巡查制度,及时掌握胜利辖区内发布的广告信息,认真履行广告监管职能,对药品、农资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依法惩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现象。加强督导巡视,增强监管合力与实效,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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