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农垦公安局胜利分局辖区发生一起冒充供电局工作人员实施盗窃案
更新时间:2017-12-26 09:32:41 点击次数:1857次 来源:胜利公安分局 作者:刘嘉欣
2017年8月20日,胜利分局辖区内发生一起冒充供电局工作人员实施盗窃案件,给辖区人民群众带来经济损失。为有效预防同类案件的发生,现将简要案情通报如下。
一、简要案情
2017年08月20日13时33分,建三江农垦公安局胜利公安分局值班民警张建华接到刘德友到分局报案称:“我放在住宅衣柜内的4100元现金被盗,请分局派人处理”。
经调查,2017年08月20日11时许,受害人刘德友在胜利农场第二居民委自己住宅家中,有一名男子到其家中自称是胜利农场供电局工作人员,给刘德友家改装电线线路,改装费三百元,刘德友从自家衣柜黑色男士手包内拿出三百元交给该男子,刘德友锁好房门和该男子离开自家住宅,随后刘德友和该男子返回住宅,该男子让刘德友买东西,刘德友离开自家住宅买完东西回住宅时该男子不在,发现自家衣柜门开着物品被翻动,放在衣柜黑色男士手包内的4100元现金被盗。
二、作案手段与特点
1、作案时间:不定时;
2、选择对象:居民群众;
3、作案手段:冒充某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盗窃。
三、防范措施
1、加大案件侦破工作力度,梳理辖区流动人口,根据犯罪嫌疑人视频监控中体貌特征展开流动人口排查梳理。
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联合居民委对辖区空巢老人,家中无儿女的老人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加强协同配合力度。与各兄弟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合作,针对涉案的信息要及时梳理、及时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打击,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全力确保辖区群众财产安全不受侵害。